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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海越(600387) -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600387HY Energy(600387)2025-01-16 16:00

国浩律师(上海) 事务所 关于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致: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于 2025年 1 月 16 日召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经公司 聘请,委派经办律师出席会议,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和《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大会人员资格、会 议表决程序等事宜发表法律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提供的有关本次大会各项议程及 相关文件,听取了公司董事会就有关事项所作的说明。 在审查有关文件的过程中,公司向本所律师保证并承诺,其向本所提供的文 件和所作的说明是真实的,有关副本材料或复印件与原件一致。 公司向本所律师保证并承诺,公司已将全部事实向本所披露,无任何隐瞒、 遗漏、虚假或误导之处。 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