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大网新(600797) - 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关于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 关于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之法律意见书 4.公司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到会登记记录及凭证资料; 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委托,指派姚利萍律师、沈希律师(以下简称"六和律师") 出席了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对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进行见证, 六和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 规及《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六和律师查阅了公司提供的以下文件,包括: 1.《公司章程》; 2.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9 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 n/)公告的《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3.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9 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 n/)公告的《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