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建工(600939) - 北京德恒(重庆)律师事务所关于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北京德恒(重庆)律师事务所 关于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 重庆市江北区江北嘴聚贤岩广场 9 号国华金融中心大厦 A 栋 24 层 电话:023-63012200 传真:023-63012211 邮编:400024 本法律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以及《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股 东大会议事规则》")、《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等而出具。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文件和材料。 本所律师得到公司如下保证,即其已提供了本所律师认为作为出具本法律意见所 必需的材料,所提供的原始材料、副本、复印件等材料、口头证言均符合真实、 准确、完整的要求,有关副本、复印件等材料与原始材料一致。 北京德恒(重庆)律师事务所 关于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在本法律意见中,本所律师仅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 人员资格、召集人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