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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城汽车(601633) -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相关事项及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601633GWMOTOR(601633)2025-01-24 16:00

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规定的任职资格和激励对象条件,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符合《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 有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满足。 监事会同意公司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为 2025 年 1 月 24 日,并同意向符合预留授 予条件的 101 名激励对象授予 605.4 万股限制性股票。 二、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股票期权 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规定的任职资格和激励对象条件,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符合《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 效,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期权的条件已满足。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对公司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相关事项及激励对象名单 的核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