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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沪高铁(601816) - 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科瀚律师事务所 关于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1. 2024 年 12 月 25 日, 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等议案,董事会定于 2025 年 1 月 17 日召开本次股东会。 2. 经本所律师核查,公司董事会已于 2025 年 1 月 2 日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以公告形式刊登了《京沪高速 铁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的通知》。公告中列明了有关本次股东会召开的时 间、会议地点、会议议程、会议出席对象、会议登记、 表决方式等事项。即本次股东会已于会议召开15日前 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 3.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符合《公司法》、 《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 本次股东会的召开 1. 本次股东会的现场会议于 2025 年 1 月 17 日 15:00 在 公司 315 会议室举行。 2.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网络投票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