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通发展(603612) -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关于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之法律意见书 致: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 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 年修订)》(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等中华人民 共和国境内(以下简称中国境内,为本法律意见书之目的,不包括中国香港特 别行政区、中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和中国台湾地区)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 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和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指派律师出席了公司于 2025年1月8日召开的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 并就本次股东大会相关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提供的以下文件,包括但不限 于: 1. 经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索 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2. 公司 2024 年 12 月 24 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