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璞泰来(603659) -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关于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603659Putailai(603659)2025-01-06 16:00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 关于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之法律意见书 致: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上海璞泰来新能源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年修 订)》(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简称中国境内, 为本法律意见书之目的,不包括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中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和 中国台湾地区)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上海 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指派律师出席了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6 日召开的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 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并就本次股东大会相关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提供的以下文件,包括但不限 于: 1. 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章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