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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程邦达(603836) - 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关于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603836Bondex(603836)2025-01-27 16:00

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 关于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植德京(会)字[2025]0009 号 二〇二五年一月 法律意见书 植德京(会)字[2025]0009号 致: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海程邦达"或"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出席并见证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 规则(试行)》(以下简称"《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 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海程邦达章程的有关规定,就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 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出具 本法律意见书。 对本法律意见书的出具,本所律师特作如下声明: 北京市东城区东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