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电电机(603988) - 中电电机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2025年1月修订)
中电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1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中电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为, 保证股东大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关规 定召开股东大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召集股东大会。公司 全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大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大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 权。 第四条 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 每年召开一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临时股 东大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 股东大会的情形时,临时股东大会应当在 2 个月内召开。 第五条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应当聘请律师对以下问题出具法律意见 并公告: (一)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或者 6 人时; (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 1/3 时; (一)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行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