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洁能(605111) -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一、关于《关于向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 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关于向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 及相关材料,我们认为: 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 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无锡 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 严谨、负责的态度,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 独立意见: (一)根据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确定公司本激 励计划的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