震有科技(688418) -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2月)
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或买卖本公司股票行为的申报、披露与监 督和管理,进一步明确管理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市公司 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 ——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 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 应知悉并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关于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禁 止行为的规定,不得进行违法违规的交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