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达环保(688501) -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关于青岛达能环保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 关于青岛达能环保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中国·北京 北京市朝阳区建外大街甲 14 号北京广播大厦 5&9&10&13&17 层 电话:010-65219696;传真:010-88381869 二〇二五年一月 法律意见书 2、本所及本所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 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规定 以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的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 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 见书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 1 法律意见书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此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 关于青岛达能环保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青岛达能环保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青岛达能环保设备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参加公司 2025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根据《中华人民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