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煜邦电力(688597) -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合法、有效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或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 大会,并依法享有知情权、发言权、质询权和表决权等各项股东权 利。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遵守相关法规、公司 章程及本议事规则的规定,自觉维护会议秩序,不得侵犯其他股东 的合法权益。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行为,保障公司股东大会能够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及其他有关规定,特制订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本议事规则适用于公司股东大会,对公司、全体股东、股东代理人、 公司董事、监事、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和列席股东大会会议的 其他有关人员均具有约束力。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应严格遵守相关法规关于召开股东大会的各项规定,认 真按时组织好股东大会。公司全体董事对股东大会的正常召开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