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冠宇(688772) -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关于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授予价格、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关于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授予价格、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 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 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致: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敬启者: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受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 海冠宇"或"公司")委托,指派李琼律师、熊星律师(以下合称"本所律师")作为公司特聘 专项法律顾问,就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调整授予 价格(以下简称"本次价格调整")、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以下简称"本 次作废")以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以下简称"本次归属",与本次价 格调整、本次作废合称"本次价格调整、作废及归属")相关事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 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