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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洋丰(000902) - 新洋丰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本法律意见书仅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 的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发表意见,而不对本次股东大会所审 议的议案内容以及该等议案所表述的相关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 合法性发表意见。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本次股东大会之目的使用,未经本所书面同意,不得 用作其他任何目的。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501 号上海中心大厦 9/11/12 层 电话:021-20511000 传真:021-20511999 邮编:200120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 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