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商中拓(000906) - 前期差错更正情况的鉴证报告
| | | 二、关于前期差错更正情况的说明…………………………………第 3—5 页 前期差错更正情况的鉴证报告 天健审〔2025〕102 号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中拓)管理层 编制的《关于前期差错更正情况的说明》。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浙商中拓披露前期差错更正情况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 目的。 二、管理层的责任 目 录 浙商中拓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企业会 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和《公开发行证券的 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2020 年修订)》 (证监会公告〔2020〕20 号)的相关规定编制《关于前期差错更正情况的说明》, 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浙商中拓管理层编制的上述说明 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中国注册会计师 执业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