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特科技(002102) -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湖北能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暨免于发出要约收购申请之财务顾问报告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湖北能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报告书暨免于发出要约收购申请 之 财务顾问报告 财务顾问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1198 号 28 层 签署日期:二零二五年二月 特别声明 本部分所述的词语或简称与本财务顾问报告"释义"部分所定义的词语或简 称具有相同的含义。 本次收购方式为因能特科技注销回购股份而减少股本,导致收购人拥有能特 科技的表决权比例被动增至 30%以上,本次收购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第六十三条、《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第十六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第十一条规定的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形。 本次收购后能特科技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会发生变更,控股股东仍为 荆江实业,实际控制人仍为荆州市国资委。 长江承销保荐接受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委托,对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编制和披露的收购报告书进行核查,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按照行业公认的业 务标准、道德规范,本着诚实信用和勤勉尽责的原则,在审慎调查的基础上出具 财务顾问报告。 本财务顾问报告不构成对能特科技上市交易股票的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根 据本财务顾问报告所做出的任何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