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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华科技(002140) - 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关于东华科技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四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之法律意见书
002140ECEC(002140)2025-01-20 16:00

第四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之 法律意见书 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 关于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 中国.合肥市政务区怀宁路 200 号栢悦中心 5 楼 邮编: 230022 电话(Tel): (86-551)65609815 传真(Fax): (86-551)65608051 网址(Website): www.chengyi-law.com 电子信箱(E-mail):chengyilawyer@163.com 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 关于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第四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之法律意见书 (2025)承义法字第 00014 号 致: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与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华科 技"或"公司")签订的《聘请律师协议》之约定,指派鲍金桥、束晓俊律师(以下 简称"本律师")作为东华科技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计划" 或"本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专项法律顾问。本律师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