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 利 得(002206) - 回购报告书
重要内容提示: 1、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 或自筹资金回购部分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本次以集中竞价 交易方式回购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5 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含), 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6 元/股(含)。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或 者回购股份实施完毕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 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 股计划。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其一致 行动人、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在未来 3 个月、未来 6 个月尚无减持 公司股份的计划。如上述主体未来实施股份减持计划,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次股份回购存在不确定性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6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 回购事项,本次回购公司股份的事宜,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4、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回购专用证券 账户。 证券代码:00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