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深股份(002282) - 北京德和衡(石家庄)律师事务所关于博深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德和衡(石家庄)律师事务所 关于博深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石家庄市建设北大街 44 号瀚科大厦九层 Tel:(+86-311)0311-66189528 地址:中国•石家庄市建设北大街 44 号 瀚科大厦 9 层 电话:+86-311-66189528 网址:www.dhhsjz.com - 1 - 北京德和衡(石家庄)律师事务所 关于博深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博深股份有限公司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召开。 公司董事会于 2025 年 1 月 21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拟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决定于 2025 年 2 月 7 日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北京德和衡(石家庄)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博深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见证律师见证公司 2025 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