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中利(002309)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2月)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董事会决策功能,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 特制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根据公 司章程规定设立的董事会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报告工作,行 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工作的监督、审核、 沟通及协调。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应保证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委员会的工作职 责,勤勉尽责,切实有效地监督公司的外部审计,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促进 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 第四条 公司应为审计委员会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配备专门人员或机构 承担审计委员会的工作联络、会议组织、材料准备和档案管理等日常工作。审计 委员会履行职责时,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应给予配合。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八条 审计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