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林美(002340) -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2月)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本公司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促使监事和监 事会有效地履行监督职责,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务院关于股份有 限公司境外募集股份及上市的特别规定》《到境外上市公司章程必备条款》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由四名监事组成,设监事会主席一名。其中 职工监事两名。必要时,监事会主席可以要求公司有关部门及人员协助其处理监 事会日常事务。 第二章 监事会的职权 第三条 监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并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 应当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证券发行文件和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 书面审核意见,监事应当签署书面确认意见,保证公司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 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监事无法保证公司证券发行文件和定期报告内 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或者有异议的,应当在监事会审议、审核定期报告 时投反对票或者弃权票,并在书面确认意见中发表意见并陈述理由,公司应当披 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