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山精密(002384) - 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关于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补充法律意见书(八)
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关于 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 补充法律意见书(八) 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 根据本所与发行人签订的《聘请律师协议》,本所指派司慧、张亘律师以特 聘专项法律顾问的身份,参与本次发行工作。 本律师已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适用意见第 18 号》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按照中国证监会关于《编报规则第 12 号》的 要求,基于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就本次发行所 涉有关事宜出具了承义法字(2024)第 00199-1 号《法律意见书》、(2024)第 00199-2 号《律师工作报告》、(2024)承义法字第 00199-6 号《补充法律意见 书(一)》、(2024)第 00199-7 号《补充法律意见书(二)》、(2024)承义 法字第 00199-11 号《补充法律意见书(三)》、(2024)承义法字第 00199-12 号《补充法律意见书(四)》和(2024)承义法字第 00199-13 号《补充法律意 见书(五)》。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于 2024 年 12 月 30 日出具的《关于苏州 东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