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生制药(002393) - 天津金诺律师事务所关于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首次授予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及首次授予事项 之 法律意见书 二○二五年二月 目 录 天津金诺律师事务所 关于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 | 目 录 | 1 | | --- | --- | | 一、本次激励计划调整及首次授予的批准与授权 | 4 | | 二、本次激励计划调整的具体内容 | 5 | | 三、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事项 | 6 | | 四、本次激励计划的信息披露 | 9 | | 五、结论意见 | 9 | 天津市区:中国·天津和平区徐州道 122 号万通中心 23 层 邮编 300042 滨海新区:中国·天津市滨海新区新城西路 5 号周大福金融中心 2204-2205 邮编 300450 — 1 — 天津金诺律师事务所 关于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调整及首次授予事项之 法律意见书 致: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天津金诺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或"力生制药")的委托,担任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的法律顾问。本所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