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业达(002441)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01月)
众业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众业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包括续 聘、改聘)会计师事务所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相关要求及《众业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 证监会")规定的开展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所需的执业资格; (二)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完善的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 1 (三)熟悉国家有关财务会计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四)具有能够完成审计任务和确保审计质量的注册会计师; 第二条 公司选聘进行财务会计报表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行为,应 当遵照本制度,履行选聘程序,披露相关信息。选聘其他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 所,视重要性程度可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聘 任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行为。 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