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赛康(002755) - 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奥赛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公司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之间的经济行为,进一步规范公司与关联方 的资金往来,保证公司与关联方之间订立的关联交易合同符合公平、公正、公 开的原则,确保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不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其他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结合《北京奥赛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 方之间的资金往来适用本制度。除本条规定外,本制度所称的公司均指公司及 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 第三条 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 违反规定的,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公司关联方和关联交易的界定,遵从《股票上市规则》 及《北京奥赛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 北京奥赛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 第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