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赛康(002755) - 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关于北京奥赛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 关于北京奥赛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中国江苏省南京市汉中门大街 309 号 B 座 5、7-8 层 邮编:210036 5、7-8/F, Block B, 309 Hanzhongmen Dajie, Nanjing, China, 210036 电话/Tel: +86 25 8966 0900 传真/Fax: +86 2589660966 网址/Website: http://www.grandall.com.cn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指派律师(以下简称"本所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 大会,并对公司提供的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有关的文件和事实进行了核查和验证。 在此基础上,本所律师根据《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 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及以前的相关事实发表法律 意见如下,并同意公司将本法律意见书随本次股东大会决议一并公告。 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 公司董事会于 2025 年 1 月 15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