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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视科技(002990) -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关于盛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之法律意见书
002990MAXVISION(002990)2025-01-01 16:00

国浩律师(深圳) 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國浩律師事務所 GRANDALL LAW FIRM 深圳市深南大道 6008 号特区报业大厦 42、41、31DE、2401、2403、2405 层邮编:518034 电话/Tel:(+86)(755)8351 5666 传真/Fax:(+86)(755)8351 5333 网址:http://www.grandall.com.cn 关于 盛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 之 之 法律意见书 GLG/SZ/A3549/FY/2024-1433 致:盛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四年十二月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 关于 盛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法律意见书 法律意见书声明事项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依据《公司法》《管理办法》《律师事务 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 规定对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存在的与本次激励计划相关的事 实情况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保证本法 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