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鑫铂股份(003038) -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关于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法律意见书

法律意见书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 2025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之 关于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意见书 地址:合肥市政务区怀宁路 288 号置地广场 A 座 34-35 层 电话:(0551)62631164 传真:(0551)62620450 天律意 2025 第 00300 号 致: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李军、音少杰律师(以下简称"本所律师") 作为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 相关事项的专项法律顾问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本所及本所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 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 简称"《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 办理》(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 及《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