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峰科技(300022) - 舆情管理制度(2025年2月)
吉峰三农科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舆情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吉峰三农科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峰科技"或 "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处 理各类舆情对公司股价、商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维护投 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10 号——市值管理》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吉峰三农科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 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舆情包括但不限于: (一)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及自媒体(以下合称"媒体")对公司进行 的不实或负面报道; 第二章 舆情管理机构与人员 第四条 公司舆情管控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快速反应、协同应对的工 作原则和机制。 第五条 公司成立舆情应对工作组,由公司董事长担任组长,董事会秘书担 任副组长,成员根据舆情工作的需要,由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职能部门 负责人组成。 第六条 舆情应对工作组是公司应对各类舆情(尤其是媒体质疑信息和恶意 传播不实信息)处理工作的领导机构,统一领导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