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克股份(300082) - 关于公司民事诉讼事项进展情况暨收到终结执行程序裁定书的公告
辽宁奥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民事诉讼事项进展情况暨收到终结执行程序裁定书的公告 被告陈业钢、陈漫漫向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请求撤销一审判决。 2023年9月,终审审理终结,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2023)辽民终146号《民 事判决书》,被告陈业钢、陈漫漫需于终审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给付公司2016 年度补偿款11,026,622.19元、2017年度补偿款24,257,570.66元、股权减值补偿 款42,381,240.69元及相应的违约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12日披露 的《关于公司民事诉讼事项终审判决胜诉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8)。 证券代码:300082 证券简称:奥克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7 辽宁奥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民事诉讼事项进展情况 暨收到终结执行程序裁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辽宁奥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辽宁省辽阳市 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辽阳中院")作出的执行裁定书【(2023)辽10执322 号之九】,裁定终结(2023)辽10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