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佐力药业(300181) - 上海东方华银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佐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首次授予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300181ZUO LI YAO YE(300181)2025-01-10 11:18

关于 浙江佐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首次授予事项之 法律意见书 上海东方华银律师事务所 上海市长宁区虹桥路 1591 号虹桥迎宾馆 34 号 电话:(8621)68769686 上海东方华银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上海东方华银律师事务所 上海东方华银律师事务所 关于浙江佐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 及首次授予事项之 法律意见书 致:浙江佐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东方华银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浙江佐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佐力药业"或者"公司")的委托,担任佐力药业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专项法律顾问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本所及经办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 简称"《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 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