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安森(300275)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证券代码:300275 证券简称:梅安森 公告编号:2025-007 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进一步 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的相关内容 进行修订,主要内容如下: | 序号 | 原《公司章程》内容 | 修订后《公司章程》内容 | | --- | --- | --- | | 1 |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第八条 董事长为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 务的董事担任。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辞任的,视为同 | | | | 董事,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代表公司执行事 | | | | 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 | | | | 司应当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 | | | | 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 | 2 | 第六十八条 股东大会由董事长主持。董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