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武生物(300357)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2月)
浙江我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5 年 2 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浙江我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 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财务信息质量,保证财务信息 的真实性和连续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 事务所管理办法》、《浙江我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选聘执行会计报表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行为,应当遵 照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由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 审议,并由股东会决定。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必须由股东会决定,董事会不得 在股东会决定前委任会计师事务所。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在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前,向公 司指定会计师事务所。 第二章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第五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