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博世科(300422) -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300422Bossco(300422)2025-02-10 09:10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天律意[2025]第 00259 号 致:安徽博世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 关于安徽博世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下称"证券法")和贵公司(下称"公司")《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 则》的规定,以及公司与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天禾")签订的《法 律顾问合同》,天禾律师出席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下称"本次股东 大会")并对本次股东大会相关事项进行见证,出具法律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天禾律师审查了公司提供的以下文件: 天禾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定文件,随其他文件一 并报送有关主管部门审查并予以公告。 天禾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相关规定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 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及其他 相关法律问题发表如下意见: 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经验证,根据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文件,公司关于召开本次股 东大会的通知已于 2025 年 1 月 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