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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导智能(300450)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300450LEAD INTELLIGENT(300450)2025-01-27 16:00

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草案) (H 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 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或应当具有独立董事身份的委员不再具备公司股 票上市地证券监管规则和《公司章程》所规定的独立性,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 由委员会根据本工作细则第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 审计委员会下设审计工作组为日常办事机构,负责日常工作联络和会 议组织等工作。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 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下称"《香港上市规则》")、《公 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在董事会中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公司 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