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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导智能(300450)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300450LEAD INTELLIGENT(300450)2025-01-27 16:00

(H 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对外 投资行为,加强公司对外投资管理,防范对外投资风险,保障对外投资安全,提 高对外投资效益,维护公司形象和投资者的利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 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 称"《香港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无锡先 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公司的实际 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投资是指公司对外进行的投资行为,即公司为获取 未来收益而以一定数量的货币资金、股权、经评估后的实物或无形资产等作价出 资对外进行各种形式的投资活动。公司通过收购、置换、出售或其他方式导致公 司对外投资的资产增加或减少的行为也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所有投资行为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及产业政策,符合公司发 展战略和产业规划要求,有利于公司主业发展及新的经济增长点形成,有利于公 司的可持续发展,有良好的市场前景及较好的投资回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