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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导智能(300450)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300450LEAD INTELLIGENT(300450)2025-01-27 16:00

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草案) (H 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治理结构,强化对内部董事和经理层的约束和激励,保护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投 资者的相关利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保证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上 市规则》")及《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 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 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本制度中"独立董事"的含义与《香港上市规则》中"独立非执行董事"的 含义一致,独立董事须同时符合《香港上市规则》第 3.13 条要求的独立性。 独立董事须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者 个人的影响。公司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包括本公司)兼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