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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研纳克(300797) -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关于钢研纳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注销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 关于钢研纳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回购注销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中国·北京 北京市朝阳区建外大街甲 14 号广播大厦 5/9/10/13/17 层 邮编:100022 电话:(010)65219696 传真:(010)88381869 法律意见书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 关于钢研纳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回购注销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致:钢研纳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或"海润天睿")接受钢研纳克检测 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钢研纳克"、"公司"或"上市公司")的委托,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2024 年修 订)》、《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工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及《钢研纳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钢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