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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研纳克(300797) - 钢研纳克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 关于钢研纳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中国·北京 北京市朝阳区建外大街甲 14 号广播大厦 5/9/10/13/17 层 邮编:100022 电话:(010)65219696 传真:(010)88381869 法律意见书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 关于钢研纳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钢研纳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 则》)以及其他相关规章的规定,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以下称"本所")接 受钢研纳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指派本所王士龙律 师、王羽律师(以下称"本所律师")出席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就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及会议召集人资格、审议事项以及 表决方式、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相关事项依法进行见证。 本所律师已审查了公司提供的召开本次股东会的有关文件和材料。公司已向 本所及本所律师承诺其所提供的文件和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