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点药业(301130) -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吉林省西点药业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和委托理财的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吉林省西点药业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和委托理财的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吉林 省西点药业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点药业"或"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 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和委托理财进行了核查,核查的 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吉林省西点药业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5 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020.0986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 价格为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