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力锂能(301152) -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天力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天力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501 号上海中心大厦 11、12 层 电话:021-20511000 传真:021-20511999 邮编:200120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天力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天力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天力锂能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贵司"或"公司")委托,就贵司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 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天力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及召集、召开的程序 1、经核查,本次股东大会是由公司董事会召集,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议案 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2、公司董事会已于 2025 年 1 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