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宇股份(301585) - 国信证券关于浙江蓝宇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蓝宇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作为浙江蓝宇数码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宇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 关规定,对蓝宇股份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 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三、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目前,公司正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有序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由 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需要一定周期,部分募集资金将会出现暂时闲置的情 况。为提高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的 资金周转需要和资金投资计划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