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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研股份(301602) -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发行保荐书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汕头市超声仪器研究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之 发行保荐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北京市丰台区西营街 8 号院 1 号楼青海金融大厦 二〇二五年一月 声 明 汕头市超声仪器研究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超研股份"、"公司"或 "发行人")申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并上市。中 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河证券"、"保荐人"、"保荐机构" 或"本保荐机构")接受超研股份的委托,担任其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并在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 银河证券及其保荐代表人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证券发行 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保荐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 "深交所")的有关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订的业务规则、 行业执业规范和道德准则出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