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达电路(301628) - 经理工作制度
深圳市强达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经理工作制度 深圳市强达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经理工作制度 二○二五年二月 第三条 经理是对公司日常经营管理活动进行总控制的主管人员,是董事会决议的执 行者,在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依法行使职权,主持公司日常经营和管理工作,以公 司经营绩效对董事会负责。 副经理协助经理工作。经理因故不能履行其职责时,董事会应授权一名副经理 代行经理职责。 第四条 经理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履行诚信和勤勉的义务。 第二章 经理的任免 第五条 公司设经理一名,公司可以根据经营管理需要设副经理若干名。 第六条 经理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副经理、财务总监由经理提名, 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 第一章 | 总则 2 | | --- | --- | | 第二章 | 经理的任免 2 | | 第三章 | 经理的权限 3 | | 第四章 | 经理会议制度 7 | | 第五章 | 经理报告制度 8 | | 第六章 | 经理的考核与奖惩 9 | | 第七章 | 附则 10 | 深圳市强达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经理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深圳市强达电路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