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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测电子(300567) - 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5年2月)

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为,完 善股东大会运作机制,切实保障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 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 内行使职权。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关规定召开 股东大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大会。 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大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二章 股东大会的召集 公司在上述期限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