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峰岹科技: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首次授予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首次授予相关事项之 法律意见书 地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福华三路卓越世纪中心 1 号楼 21-23 层 电话:0755-82816698 传真:0755-82816898 | 声明事项 3 | | --- | | 释义 5 | | 正文 6 | | 一、本次调整及本次授予的批准与授权 6 | | 二、本次调整相关事项 7 | | 三、本次授予日 8 | | 四、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 8 | | 五、本次授予的授予条件 8 | | 六、结论性意见 9 |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首次授予相关事项之 法律意见书 致: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四、本法律意见书的出具已经得到公司如下保证: (一)公司已经提供了本所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要求公司提供的原始书面 材料、副本材料、复印材料、确认函或证明; (二)公司提供给本所的文件和材料是真实、准确、完整和有效的,并无隐 瞒、虚假和重大遗漏之处,文件材料为副本或复印件的,其与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