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商场(600280) - 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制度
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制度 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 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明确公司内部(含 控股子公司)和有关人员的信息披露职责范围和保密责任,保护公司和投资者合 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所有对公司股票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 信息以及证券监管部门要求或本公司主动披露的信息。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是指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重大资产重组、再融资、重大交易有关各 方等自然人、单位及其相关人员,破产管理人及其成员,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和 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