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创能源(688429) - 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次会议决议
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均系基于公司业务需要、企业社会责任而开展,具有必 要性和合理性,各项关联交易是基于正常的市场交易条件及有关协议的基础上进 行,符合商业惯例,关联交易定价公允,遵循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市场原则, 不存在影响公司独立性或对关联方产生依赖的情形,亦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审议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决议。 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黄宏辉、崔灿、涂晓昱 2025 年 2 月 25 日 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次会议决议 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 门会议第四次会议于 2025 年 2 月 25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 召开。会议通知已提前向全体独立董事发出。会议应出席独立董事 3 人,实际出 席 3 人,经与会独立董事一致推举,本次会议由独立董事黄宏辉先生主持。会议 的召集、召开以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