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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埃科技:董事会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
688376MAYAIR(688376)2024-11-20 09:52

美埃(中国)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 美埃(中国)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选举委员的提案获得通过后,新任委员在董事会会议结束后立即就 任。 11 第一条 为适应美埃(中国)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可 持续发展需要,确保规划的合理性与投资决策的科学性,推进公司 环境、社会与公司治理(以下简称"ESG")工作,提升公司可持续 发展能力,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以 下简称"法律、法规")以及《美埃(中国)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公司特设 立董事会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以下简称"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并 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可持 续发展规划和 ESG 工作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三条 可持续发展委员会由至少三名董事组成。 第四条 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 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可持 ...